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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普洛斯(青岛)前湾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6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工业及物流仓储设施的开发、经营管理以及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法定代表人:马晓杰 成立时间:2006-06-27 注册资本:3800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3702004001530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同江路572号(临)附属用房1层103室(A)
中通国际成立于2014年,是中通快递集团控股子公司。作为中通快递集团开展国际业务的“窗口”,中通国际始终围绕“成为全球一流的综合物流服务商”发展目标,为全球客户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一站式物流供应链解决方案。
目前,中通国际东南亚 、中东、欧美、日韩、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均有业务布局,开展了保税、直邮、仓配一体、专线等多元化、多品类的跨境物流业务,并在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建设海外网络,落地业务直接服务于当地市场和百姓,实现了属地化管理。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海外网络化布局,中通国际在实现业务多样化,产品国际化,服务全球化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并依据B2B、B2C、C2C、BBC 等多层次市场需求,建立了“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服务模式。
未来,中通国际将依托中通快递集团雄厚的实力及成熟的品牌优势,结合海外优质资源,积极拓展创新合作模式,深入海外综合物流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中通在海外的业务布局。
简介:梅塞尔集团简介作为全世界最大的所有者经营的工业气体公司之一,总部设在德国法兰克福的梅塞尔集团在32个国家的120多个地区拥有约4400名员工。在世界各地,梅塞尔正和25000个客户携手合作,不断开发创新的技术及经济高效的解决方案,从而满足日新月异的市场变化。梅塞尔集团主要生产销售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氢气、氦气、焊接保护气、特种气体、医疗气体和各种混合气。这些气体被广泛应用于钢铁、金属、化学、食品、制药、汽车和电子工业以及医疗、科研和环保等各个工业领域。梅塞尔的技术人员为这些工业领域带来了创新的应用技术解决方案。从一家小的乙炔发生器车间发展到如今的全球跨国企业,梅塞尔集团在工业气体行业享有着100多年的专业声誉。传承德国的坚实背景,梅塞尔的品牌始终代表着专业、实力、高效、优质、创新和值得信赖。张家港梅塞尔简介梅塞尔气体产品(张家港)有限公司是梅塞尔中国于2004年12月投资新建的独资企业,总投资2700万美元,公司位于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化学工业园,占地50亩。产品有:液氮,液氧,液氩,氢气。公司将为工业园区各类用户提供优质稳定的管道气,同时使用低温槽车,排管车,集装格等方式向其他客户提供各种气体。
法定代表人:WERNER FRIEDRICH HICKEL
成立时间:2004-12-08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3205924000020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8号
保税区(Bonded Area ;the low-tax; tariff-free zone ;tax-protected zone),也称保税仓库区,级别低于综合保税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保税工厂(Bonded Factory) 是经海关批准的,并在海关监管之下,用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配件进行加工、制造外销商品,可以对外国货物进行加工、制造、分类以及检修等保税业务活动的场所。三者之间的区别,保税区=保税仓库, 保税区(包税仓库)只是存储功能和简单的更换包装, 保税工厂可以做加工。
厦门丰泰新能源汽车是非常不错的企业。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由丰泰(厦门)集团有限公司、澳大利亚BCI巴士有限公司及香港睿客巴士进出口有限公司于2010年联合投资设立,是第十四届投洽会厦门市重点签约项目。公司专业生产高科技新能源混合动力客车、纯电动客车及欧五低排放豪华客车,产品全部出口欧美澳等发达国家。公司位于厦门海沧保税港区,项目总投资8亿元,占地面积10万㎡,设计年产3000辆新能源汽车,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已于2011年5月投产,2012年销售收入1.34亿元,2013年预计可实现产值3.6亿元。
2012年底,山东重工旗下潍柴集团出资10827.57万元取得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67%的股权,成为其控股大股东。山东重工计划将其打造成为中国豪华客车的出口基地,力争在五年内达到年产3000辆,年产值24亿元的生产规模。未来山东重工还将整合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林德叉车等企业在厦门投资建设一个占地1500亩的大型产业园区,届时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量有望达到1万辆,产值突破百亿元。
1.海关批准的未办结海关手续的其他货物;
2.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3.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4.过境货物;
5.为国际航行的船舶和飞机提供油、材料和维修零件;
6.为修理国外产品而进口的寄售备件;
7.外国投资者临时储存货物;
扩展知识:
保税仓库,是指由海关批准设立的供进口货物储存而不受关税法和进口管制条例管理的仓库。储存于保税仓库内的进口货物经批准可在仓库内进行改装、分级、抽样、混合和再加工等,这些货物如再出口则免缴关税,如进入国内市场则须缴关税。各国对保税仓库货物的堆存期限均有明确规定。设立保税仓库除为贸易商提供便利外,还可促进转口贸易。
申请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公用型保税仓库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有仓储业务;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人民币;
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
申请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
申请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
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应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
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申请设立公用保税仓库的,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申请设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容积最低为5000平方米;
申请设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的,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